1作者: mudge7 个月前
我是以太坊“ERC-2535 Diamonds”标准的作者,这是一个模块化的智能合约标准,已经在生态系统中使用了多年。 2020年,在发布该标准后不久,我收到了来自Diamond Standard Inc.公司的商标侵权警告。他们声称我仅仅因为将标准命名为“ERC-2535 Diamond Standard”就侵犯了他们的商标。因此,我将其更名为“ERC-2535 Diamonds”。 当时,我认为以太坊智能合约标准不可能真正侵犯商标——它不是产品或服务。但威胁非常严重,我还是妥协了,主要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。 我现在公开了这个故事,并发布了我收到的经过编辑的法律函件(链接如下)。 我还考虑提出一个新的智能合约标准,这将是ERC-2535的简化版本,我想知道“Diamond Standard”这个名称今天是否还会带来任何法律问题。 我非常感谢熟悉商标法、知识产权或开源治理的人士的见解。特别是: * 技术标准的名称会侵犯商标吗? * 在没有商业产品的情况下,商标法适用吗? * 他们的最初主张在美国商标法下似乎有效吗? * 是否有涉及技术或开源标准命名的先例? 这里是经过编辑的法律函件和我的帖子,解释了背景故事: [https://x.com/mudgen/status/1997650412090826959](https://x.com/mudgen/status/1997650412090826959) 感谢您提供的任何见解。 — Nick Mudge
12作者: shubhamjain7 个月前
我周围的人似乎都对未来持悲观态度。他们认为艺术和创造力正在衰退,科技带来的弊大于利,而且现在大多数工作都是为了服务于某些无脑机器,这些机器唯一的目的就是让人上瘾。科技岗位的价值感似乎正在流失,而非科技岗位也在逐渐萎缩。 这种观点与我成长的那段时期形成了鲜明对比。从2010年到2020年,科技乐观主义达到了顶峰。尽管存在一些问题,但像Airbnb、Uber、亚马逊以及无数SaaS初创公司,都让人感觉他们确实在改善着生活——打破旧的垄断,建立更好的系统。 现在我们有了人工智能,这可以说是我们一生中最具变革性的技术,但很多时候,人们的反应似乎是疲惫而不是兴奋。当然,人们喜欢使用它,但与早期的互联网不同,人工智能似乎并不是一个激发创造力的媒介。它的核心价值似乎仅仅在于压缩我们已经做的事情所花费的时间。 也许是年龄的原因。也许只是我个人的感受。也许我被虚假的怀旧情绪所困扰。但我很好奇:其他人是如何看待这种转变的?